各区工信部门、火炬管委会,各有关工业园区和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,根据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和工信部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5〕390号),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本年度推荐工作包括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,满足《办法》有关要求,注册地在厦门市,且已入选厦门市级或福建省级绿色制造企业名单的,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,对照新的评价要求(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、2)进行自评价。市工信局按照“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进行遴选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
相关企业、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,以下简称“管理平台”,上级部门应选择为“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”,区级不选),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,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,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。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欧宝(中国)。
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,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,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(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)。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,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。
(二)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
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,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,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,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。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%的,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,实现有进有出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区工信部门、火炬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培育创建工作,将其作为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,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和园区按照要求申报。
请相关企业、园区于2025年10月28日前完成管理平台评价材料的提交,并同步发送至市工业绿色发展中心电子邮箱(GYLSFZZX@XM.GOV.CN)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附件下载:https://gxj.xm.gov.cn/xwzx/tzgg/202510/t20251011_2959669.htm
1.绿色工厂评价要求
2.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
3.重点行业清单
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5年10月10日
(联系人:杨铭5126673 朱宇鹏2896598)